文|飒姐
昨天晚上,飒姐临睡前照样翻了翻微信群里面的信息,一个「某女主持人不雅视频」让飒姐出于好奇,点开来看了一下。这条视频究竟是真是假,飒姐也不得而知,在这个虚假信息泛滥的时代,飒姐希望对待这类东西,大家还是不要传播为好。
这条视频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读者,在半夜的时候来找我咨询,她整个人处于一种非常焦虑恐慌的状态,以至于双手颤抖不能打字,只希望我能和她语音。当飒姐听到她声音的时候,她的语调一直在抖,中间止不住地哭泣,在她断断续续的描述中,飒姐听明白了之所以这样的原因,是因为她要跟不学无术的花心男友分手,而男友则拿出她的裸照和不雅视频作为威胁。分手是吗?好!拿十万块,不然老子把这些东西发到你公司,发给你父母朋友,发到公共网站,让大家都看看!
飒姐经常会给你们写女性科普,所以在某些爱好方面,自认为从来不是过分的保守派,但是在这个事情上,我的态度从来没有改变过,那就是希望所有的女孩子们,在荷尔蒙分泌冲昏头脑的情况下,也需要保持最后的清醒,那就是:不要拍照或者保留小视频,除非你可以确定,这些东西可以永远安全地躺在别人都不可能看到的隐秘一角。互联网改变了这个世界,它成就了很多人,我们依赖于它的便利,享受着它带给我们每个人新的机遇,但是,每当看到这些所谓的「不雅」照或者视频的新闻,飒姐都会深深感觉到它的可怕之处。这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成就很多人,也可以一瞬间,一秒钟,将一个风光无限的人狠狠推落到谷底,甚至是彻底毁掉。在这里,飒姐想给所有女性但是也不仅仅局限于女性一些建议:当你跟对方不熟悉的时候,不要暴露你的隐私信息,如果需要交流,最好选择危险和曝光度低一些的方式,不要上去就手机号家庭住址都随口说出去。朋友圈内容,微博内容不要发太多关于隐私的东西,比如自己所在的小区定位,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可能暴露的私人信息。哪怕你觉得已经还算是熟悉了,日常的接触中最好也不要暴露自己的缺点,比如经常晚上下夜班,自己住在比较偏僻的公寓等等。如果已经足够熟悉,上升到了滚床单的地步,开房尽量在可以承受的经济范围内选择好一点的酒店,安保和设备相对来说都会更好一些。
在你没有确定对方没病之前,在你们没有感情浓烈到打算把双方的染色体组合延续之前,滚床单时请一定要全程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荷尔蒙的冲动可以让本来不够有魅力的人在你的眼中变成光芒四射的救世主,在激情的时候,荷尔蒙上脑,仿佛所有的承诺都像是从抽纸盒中取出一张纸那样轻而易举。很多词语说出来的时候看起来并没有任何恐怖之处,比如为了纪念我们的某某时刻,为了留下你最美的这一刻,让我们拍张照片吧。还比如,可以用视频来记录下我们那些激情瞬间,将来一起回看不是很刺激嘛。当然,并非是说这话的人都有什么黑暗的想法,情到浓时想要保留一些记忆,也是人之常情,激情方式有一些个人喜好也根本无可厚非。
好的时候,怎么都好,万一哪天这个好崩坏了,那么坏的时候,也可能什么都坏。这世上感情在的时候,看起来都像是永恒,但是最后变质的,却是多了又多,真正经历过岁月磨砺的,很可能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那个深夜吓得睡不着觉,颤抖着声音断续哭泣的姑娘,也曾经享受过这种温柔的好,可是就是这些好,让她当时埋下了被人握着把柄的种子,如今被敲诈勒索,只能悔不当初自己的一时糊涂。所以,飒姐真的不建议你们去拍这些,哪怕情到浓时,哪怕对方看起来真的那么爱你,这么一点轻松的要求都不满足,会让你觉得心疼,怕只怕,好不得到最后,温柔的羔羊却把獠牙藏在背后。除非你有足够的把握,这些东西永远不可能成为把你拖入深渊的绳索,可是扪心自问,我们谁有这个绝对的把握?
这种拿着手中的东西作为要挟,以此来要求财产的恶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符合敲诈勒索罪。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拿着这些东西向不特定者传播,则可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侮辱罪。所以,遭遇这种人渣的姑娘,哭是没有用的,电话可以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截屏,监狱对于人渣来说,永远都是个改造的好地方。
不要觉得是飒姐在危言耸听,有句古话说得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应该包括两方面:我们习惯于在所爱之人面前暴露自己的弱点,而用自身弱点做成的利剑,往往是杀伤力最大的。这个世界大部分时候还是美好的,我们不能只看到阴暗面,但是我们绝对不可以傻白甜,认为这个世界只有光明。要知道,光明的背面,看不到的地方才是最深的黑暗,而一旦坠入其中,很可能就会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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